化工行業是一個技術密集型產業,具有高溫、高壓、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點。為了確保化工生產的安全,國家和地方政府制y訂了一整套化工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為減少人員傷亡和國家財產損失起到了重要作用。
據初步統計:全國每年有70%-80%的事故是由人的不安全生產行為造成的,所以加強人的不安全生產行為管理,是企業避免事故發生的重點。生產中的人的生產行為可分為兩類:一類是安全生產行為;另一類是不安全生產行為。后者是指人的生產行為違反客觀規律、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不安全生產行為又有兩種:一種是習慣性違章行為;另一種是無意識違章行為。習慣性違章行為是指有章不循,有禁不止的習慣性行為。從化工行業每年發生的事故上看,習慣性違章行為是導致事故發生的重要因素,約占人為事故的60%左右。因此,制止和杜絕化工生產中的習慣性違章行為是企業搞好安全生產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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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習慣性違章行為產生的原因
1、生產者違背客觀規律盲目蠻干。
一般來說,多數規章制度或多或少限制了生產者的活動空間,為了圖方便走捷徑,不惜違章作業冒險蠻干,最終釀成事故。如:1990年,某企業一位技術較好的中年鉗工被安排帶領兩個技校生突擊槍修電葫蘆,適逢中秋節,急于早干完與家人團聚,在沒有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況下,抱著僥幸心理違章徒步在導軌上行走,結果從5米高處摔落,左腿粉碎性骨折,骨盆錯位,釀成嚴重事故。
2、企業領導厚生產薄安全,存在較重的僥幸心理。
某些企業領導片面追求經濟效益,普遍存在厚生產薄安全,僥幸取勝的心理。如:某企業在精萘生產過程中正逢產品市場暢銷,每噸可賺數千元。于是,當下料發生泄漏,需要補焊時,該車間領導為了爭取時間,不執行動火安全規定,想當然,憑經驗隨意起火,結果引起精萘著火,造成整個生產裝置被毀,直接經濟損失達一百多萬元。事后該企業廠長深有體會地說:“僥幸心理是安全生產的大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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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習慣性違章行為所造成的危害
1、造成企業的事故頻次增多,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嚴重。本溪化肥廠是 70年代初投產的我國自行設計建設的中型氮肥廠,投產初期開停車次數較為頻繁,不講科學和規范的習慣性違章行為比較普遍,其中一起重大事故案例就很說明問題。1997年8月28日化肥廠供銷處三名卸油工違章進入油罐槽車中作業引起火災,三名卸油工當場死亡。經查這起火災事故就是由于習慣性違章造成。在此之前這三名職工經常進槽車往外舀油未發生事故,所以無論是領導還是職工都存有麻痹大意及僥幸心理。他們沒有想到由于盛夏氣溫高達28℃以上,造成可燃氣體迅速積累達到爆燃范圍,如有靜電及其它火花立即起火燃燒。其教訓是極為深刻的。
習慣性違章是一個頑癥,不是簡單說教就能在短時期內解決的。 1990-1991年是企業轉機建制走向市場的關鍵時期,恰在這個時候化肥廠事故卻接二連三,據統計兩年來,較大事故共發生9起,其中死亡一起,重傷事故占化肥廠建廠以來累計總數的40%以上。究其原因是企業安全管理滯后于變化了的新形勢。安全教育、安全管理面臨許多新課題。進一步說還是習慣性違章作業問題沒有得到根本解決。最典型的一起事故是氨水貯槽爆炸事故。